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陳嬋嬋 金恩子)家長想退訂校訊通,被告知必須由學校聯繫退訂;因為沒有校訊通,一名中學生不知道老師留了什麼作業,多次被罰……
  昨日,多名家長和學生給本報打來熱線,反映自己被動辦理了校訊通,呼籲希望儘快取消。
  校訊通在沈陽的運營模式如何?
  學校是否存在變相強制行為?
  物價部門如何界定校訊通收費問題?
  記者進行了進一步的瞭解和調查。
  如果你被強制使用校訊通或發現學校、老師違規獲利等情況
  請您
  舉報
  昨日有家長反映,一些學校和校訊通有往來,老師使用手機都是免費的,其中不乏存在“利益瓜葛”。
  您在使用校訊通過程中遇到哪些問題?是否是被迫使用或發現個別違規行為?如遇到這些情況請及時反映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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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遭遇
  學生收不到校訊通
  不知留啥作業被罰
  今年讀初二的肖慧(化名)9月份開學時向學校交了146元定製校訊通服務,又不得不另花錢換了部手機,因為她原有的手機無法接收到校訊通信息。
  “我確實沒有錢換手機,但是收不到校訊通信息就不知道作業留了些什麼,我因此已經被老師罰了好幾次了。”肖慧說,自從有了校訊通,老師就不在課堂佈置作業了,而是通過校訊通統一發給學生。
  “如果不加入校訊通就連作業是什麼都不知道。”肖慧坦言,雖然學校稱是自願加入,但這就屬於強制性的自願,不得不訂。
  有家長反映,學校既要求學生在校不准使用手機,又讓孩子自願加入校訊通來接收作業信息,這就是自相矛盾。
  針對有手機不能註冊使用校訊通一事。校訊通移動運營商一位客服人員解釋:“用戶的手機必須支持安卓系統,或者蘋果IOS系統,其他的系統不能下載校訊通。”
  家長吐槽
  老師校訊通上留作業
  讓家長微信群回覆收到
  一年級孩子家長李女士稱,孩子所在的學校使用校訊通非常廣泛,幾乎作業都留在校訊通里,同時各班還建了自己的微信群、QQ群。
  “老師在校訊通里發完通知後,還會讓家長在微信群里回覆是否收到,你說有意思不,乾脆利用微信群發多好!”李女士說家長們對此都有看法,但更多時候還是選擇被動接受。
  一些家長坦言,校訊通留作業無形中就把家長們“捆綁”住了,不選擇都不行。
  相關投訴
  民心網投訴超百條
  紀檢部門曾介入調查
  我省民心網上關於校訊通的投訴超過100條,投訴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收費不合理、“被自願”等問題。
  家長反映,“學校稱是自願辦理校訊通,但老師告訴孩子:今後的作業、校園活動、收費通知等都會通過校訊通告知家長,如果因沒有校訊通而出現問題,責任由學生自負。”
  家長為了避免孩子被老師“特殊對待”,不得不參加學校組織的校訊通業務。
  鞍山市某小學接受了教育局紀檢組的調查,紀檢組向100名學生、家長髮放了調查問卷,問及學生和家長是否自願加入校訊通、學校是否存在強制性行為,並向移動公司負責人瞭解情況。
  熱線反饋
  家長意見一邊倒
  使用“被自願”、應取消
  昨日打來熱線的家長普遍認為,校訊通的存在“沒必要”,是“亂收費”,“應取消”。
  “說是自願開通,但是學校的作業都在校訊通里通知,我要是不辦,就不知道孩子留了啥作業,所以家長都得辦理,屬於被動辦理的。”家長吳先生說。
  家長孫先生有自己的困惑,“我們也交錢了,但我使用的手機就是收不到信息,還得換手機!”
  家長王先生認為校訊通是亂收費,“現在通訊發達,有微信、QQ、手拉手通訊平臺,每年120元是浪費。”
  莊女士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同時認為:“沈陽也應該取消校訊通。”
  “我覺得應該取消校訊通,我孩子的學校校訊通、微信圈、QQ群等好幾個渠道一起開展,有時候通知一條消息,我手機要響好幾遍,都能收到。”魏先生覺得這就是資源浪費,也浪費家長的錢。
  實際案例
  家長想退訂被告知個人不能退
  學校:開戶名頭是學校或是通訊運營商失誤
  讀者朱先生昨日反映,沈陽市某中學為家長提供的校訊通手機每月收取服務費高達39元。
  朱先生說,自己女兒今年讀高三,從2012年開始使用校訊通業務。
  朱先生說,當時學校要了家長的身份證複印件後為家長提供了一部手機和一張電話卡,每月收五六十元的服務費,但是除了孩子入校和離校的信息外,他沒有享受到任何其他服務。
  朱先生認為費用過高且作用有限,想要註銷該手機號碼,但遭到提供校訊通服務的中國電信的拒絕。
  朱先生說,對方給出的理由是校訊通開戶名頭是學校,不接受個人辦理,想要註銷需要學校出面。
  根據朱先生提供的校訊通號碼的服務密碼向中國電信查詢開戶詳情,頁面上顯示手機號碼開戶名頭的確是沈陽市某中學。
  該中學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對此表示:“學生入學通知單上明確告知:如果家長有中國電信的手機號碼可直接入網,如果沒有可選擇自行辦理手機卡,也可通過充話費贈手機活動獲得,中國電信也會與家長簽訂贈手機協議。”
  但該工作人員否認了開戶名頭是學校的說法,解釋說可能是通訊運營商的失誤導致。
  朱先生表示,當時並未簽訂任何協議,甚至連要用滿36個月或消費滿1450元的要求也不知情。
  面對想退不能退的校訊通,朱先生說:“只能繼續用了,雖然校訊通上收到的信息,既無老師對於孩子在校表現的反饋,也沒有家長該如何督促孩子學習的指導,但考慮孩子還要繼續上學,也不會去找學校進行銷戶。”
  運營模式
  校訊通必須學校申請開戶
  採訪中,學校表示這是家長與運營商之間的事情,家長是完全自願的。那麼,家長個人可以開通該業務嗎?學校在這項業務中又扮演什麼角色呢?
  校訊通移動運營商客服工作人員表示:“校訊通業務必須由學校開戶,家長個人不能開戶。”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全國各地的校訊通經營模式都必須是學校向運營商提交申請,開通大賬戶。在此基礎上,該校的家長自己提交手機號碼和認證號碼開通業務,“開戶和退出都是由學校(和運營商)聯繫的。”
  對於每月的收費,工作人員表示,“全國各個省市的收費標準不統一,有的地區是每月8元,有的是10元,由本地運營商定價。”
  此外,該工作人員表示:“北京叫停校訊通目前只是信息發佈階段,還未實施。沈陽的用戶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物價部門
  學校牽頭、號召使用屬違規
  校訊通是否已經在物價部門備案登記?省物價局收費一處處長孫浩偉表示,嚴格意義上講,校訊通不屬於學校的代收費項目,所以不需要在物價部門備案,物價部門對它的管理是放開的。
  “校訊通與校服、課本等不同,它不是跟學生直接相關的,不是上學必需的東西,所以不屬於代收費項目範疇。”孫浩偉解釋,既然不屬於學校代收費範疇,學校就無權介入。
  “校訊通的使用和推廣應由通訊公司負責,學校不應牽頭、號召家長使用。”孫浩偉說,對於沒使用校訊通的家長,學校可通過微信、QQ等方式發送通知。如果學校只選擇在校訊通上發佈重要通知,比如留作業,就相當於變相強制家長使用,“這種行為不合理,屬於亂收費。”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實習記者 孫笑天
  沈陽市教育局
  從未要求學校開通校訊通
  昨日,沈陽市教育局相關人員回答了校訊通在一些學校使用過程中的問題。
  記者:沈陽有多少學校、用戶在使用校訊通?
  教育局:我們並未要求學校開通校訊通,因此並不掌握相關數字。
  記者:部分學校用校訊通代替課堂留作業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提倡這種做法?
  教育局: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自主選擇學生與老師的溝通方式,教育部門不存在必須書面留作業的規定。只要不違反教育條例、規定,行政部門就不會過多干涉,不提倡也不反對。
  記者:對於有的學校與運營商配合,開通校訊通業務,教育局是否清楚?
  教育局:這屬於學校與家長的自願行為,如果家長向教育部門反映其中存在強制或違規行為,我們將嚴肅查處。
  記者:北京叫停了校訊通,沈陽是否有這個打算?
  教育局:目前尚未接到上級部門關於叫停校訊通的相關通知。
  專家觀點
  暗含強行收費 擠占家庭教育
  省政協委員,遼寧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張思寧認為,校訊通暗含強行收費,逾越了校園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界線,擠占了家庭教育。
  她認為,從個人意願來看,是否使用校訊通已經不取決於家長,在主觀選擇上家長是被動的,因此,校訊通暗含著強行收費。另外,校訊通變成了學校管理延伸的工具,這是對家長的一種管理,學校管理的不應該是家長,而是學生。
  “現在還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老師應該跟孩子對話,可現在變成直接跟家長對話。老師省事兒了,但讓家長為學校教育服務,這是不對的。”張思寧進一步說,“孩子應該承擔聽不明白的代價,這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成長和觸動。從孩子的角度說,校訊通剝奪了孩子的一部分成長。”
  校訊通逾越了孩子,變成老師直接跟家長對話,這樣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疆界沒有了。“擠占了家庭教育,這是挺可怕的,家長腦袋里每天都是‘學校讓乾啥’。”張思寧解釋,學校教育是共性教育,家庭教育是個性教育,孩子如果缺乏個性教育,將來可能會缺乏創造力,喪失競爭力,缺少合作能力等。
  張思寧認為,如果學校有必須群發的消息,應該選擇最合適渠道。最省錢的就是最合適的,像現在的微信群、QQ群都可以作為選擇。
  律師說法
  收費應由物價、教育部門監管
  關於校訊通的收費標準,物價部門沒有納入學校代收費管理,教育部門也表示不在其管轄範圍內。那麼到底該誰管?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李宗勝律師認為,校訊通收費應屬於教育性收費,納入監管範圍,並經過物價部門審批。如果沒有經過教育部門和物價部門的審批和備案,應被定性為違規收費。
  李宗勝還表示,定製校訊通應該為家長和學生的自願行為,建議學校同時開放其他免費交流平臺,讓家長自主選擇。
  張思寧也認為,如果校訊通使用涉嫌違法,可由第三方進行調查。最好的方式就是教育部門制定關於明文規定。
  張思寧表示,教育部門需要用制度規範校訊通的使用,不能持曖昧態度。如果教育部門立場不明確,就會給學校打擦邊球的機會,加大了監管的難度。
  深圳官方
  有學校從校訊通企業收“回報”
  深圳的業內人士曾表示,要拿到學校的業務,給學校適當的回扣或提成,已是眾所周知的“潛規則”。如果校訊通服務商與移動公司合作,所得的收款會拿出一部分,以給老師贈送話費、辦公用品等形式“回報”學校。家長直接支付給校訊通服務商的費用,服務商會從中給學校提成,而這些“回報”是進入學校負責人的口袋還是老師共享,各學校不同。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羅湖分局對此表示,已掌握相關證據,存在有學校從中收取“回報”的情況。
  深圳家長列舉校訊通十宗罪
  1.校訊通不是規定的教育收費項目,不應由學校要求或推薦家長使用,學校收費未予公示。
  2.用哪家公司的校訊通、收費標準多少,家長無選擇權、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3.變相強制,違反教育收費“自願”原則。
  4.告知家長學生在校情況,本是學校的責任和義務,“校訊通”違規收費,增加了家長負擔。
  5.霸王定製,家長信息被泄露。
  6.家長是收取短信,使用者是學校,費用不應家長來出。
  7.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作業、成績等情況如實告知家長,是學校的義務和責任。義務教育階段,更應由辦公經費支出通信費。
  8.監管不力,校訊通可漫天要價,甚至暴利。
  9.傳遞學生信息可用微信、QQ群等既省錢又方便的方式,學校大可不用找企業,自己動手就能完成。
  10.助長行業不正之風,滋生腐敗。據《南方都市報》
  本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陳嬋嬋 金恩子 採寫  (原標題:省物價局表態留作業只用校訊通可視為學校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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