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黃少宏)記者今天從廣州市法制辦獲悉,《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試行) 》(以下簡稱《規定》)擬修訂。《規定》的修訂征求意見稿擬將修改“地下建築面積應當單獨計算容積率”的條款,地下停車庫、地下非機動車庫將不計算容積率。
  起草說明中指出,為鼓勵建築公共開放空間的建設、明確地下空間容積率計算的基本原則,結合廣州市正在開展的建築公共開放空間規劃規則、地下空間建築面積及容積率計算規則的研究,將原則性內容納入規定中,對原條文作進一步完善。
  《規定》中的原條款為:“地下建築面積應當單獨計算容積率”。而修訂征求意見稿則修改為:地下公共通道、地下公交站場、地鐵站台層、地鐵站廳層、地下停車庫、地下非機動車庫、非平戰結合的人防工程和地下市政公用設施及地下設備用房等地下空間的建築面積不計算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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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於艷彬  (原標題:廣州擬修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 地下停車庫不計算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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